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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租赁服务
项 目 规格/说明 单位
ADSL宽带 上行512Kb,下行2048Kb
无线宽带网 上下行1024Kb 端口
电信光纤专线 中国电信10MB光纤专线接入,提供8个公网IP地址 端口
组建局域网 电脑
软件维护 电脑
手提电脑 IBM R51e (Pentium(R)M1.86G
液晶台式电脑 17寸液晶显示器 (CD2.66\512M\80G)
喷墨打印机 彩色A4打印机
电脑展台 电脑展台/铁柜
 
说明:
1、 所有设施申请,必须附上图纸,标明项目所需设施的确切位置。
2、 以上设备租赁在展会结束前一小时前终止,并需将设备交还租赁处。
3、 客户自备个人电脑申请上网的,需于布展最后一天中午14:00时前提交申请,再由场馆技术人员接驳。若申请网络服务的参展商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将电脑设备安装好,场馆技术人员的接驳安装工作将顺延一个工作日进行。
4、 中心提供的一切电信服务,非展览中心能直接或合理控制的原因导致设备失灵或损坏,令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展览中心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责任。确因展馆方原因导致承租者造成损失的,赔付的款项将不超过承租方向展览中心支付的本单项租赁款项的总额。
5、 无线上网凡自行做代理以使多台电脑共享一个IP,一经查出,将予以断网处理,停止其继续享有此项服务。
6、 一个无线网络端口只能用于一台电脑使用,安装使用后不能再更改在其他电脑上使用,如需更改,则需额外加收50%的费用。
7、 租用的设备只可在本展览中心场地内使用。损坏或遗失的设备,场馆方将会从设备押金中扣除相应的部分作为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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